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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地缘经济与咽喉要道撒哈拉以南非洲

来自比勒陀利亚的解读:非洲集团力图把税收规则制定权从经合组织移交联合国

机构
Institute for Security Studies (ISS Africa)
作者
Peter Fabricius
国家 · 语言
南非共和国 · 英语原文
背景
独立安全研究机构(比勒陀利亚)

摘要

这篇2026年9月11日发表于ISS Today的分析,以得失账的方式叙述非洲国家在联合国推进的《国际税收合作框架公约》谈判。核心问题不是技术性的,而是制度性的:规则制定权究竟留在由38个发达经济体组成的经合组织(OECD),还是转移到每个成员国都拥有投票权的联合国框架之下。文章认为,2021年提出、获得140多个国家支持的经合组织—二十国集团双支柱方案,并未兑现在跨国公司实际取得利润的地方对其征税的承诺。按照文中说法,谈判进程大致走完官方时间表的一半;联席主席除框架公约外,已就跨境服务与税务争议解决散发两份附加议定书草案。

冲突集中在三个条款上。围绕征税权公平分配的第5条,非洲集团希望市场所在地或所得来源地等单一要素即足以产生征税权,并称现行草案措辞含糊,为企业留下了空子。在涉及高净值个人的第6条上,要求把“探索协调做法”的表述强化为“制定并实施”。而针对因税收产生的非法资金流动的第7条,则遭到以爱尔兰为首的经合组织与欧盟成员国反对,理由是合法避税与逃税被混为一谈。爱尔兰与意大利主张有关目标只写入序言部分,非洲集团与印度则要求其留在公约正文之中以具约束力。非洲税务管理论坛前执行秘书Logan Wort列出了成功所需的三项收获:缔约方大会以多数决作出决定、对相互冲突的双边协定设立自动协调机制,以及在不要求实体存在的前提下以预提总额方式对远程服务征税的权利。

盲点

这篇分析在很大程度上是从支持公约一方的框架写成的:发言者是非洲集团与一位前非洲税务管理机构负责人,经合组织与欧盟的反对意见仅被概括为障碍。把新的征税权转化为实际征收所需的行政能力与数据基础设施成本没有被量化。跨国公司可能作出的反应,以及联合国公约与经合组织体系并行运作而产生的双重规则风险,也未被纳入考量。

Talay 研判

结论

这一解读表明,全球税收之争争的不是税率而是权限:拥有38个成员的经合组织在标准制定上的垄断首次在制度层面被侵蚀。公约文本与议定书草案进入流转,使这一进程更难被逆转;但若第5、6、7条的措辞不被强化,对非洲集团而言结果将只是一场象征性胜利。最可能的方向是公约以广泛参与获得通过,而其收入效应则取决于执行与能力,分散到若干年中体现。

可能影响

  • 公共收入正面6个月以上

    若以预提总额方式对远程服务征税获得接受,低收入国家的征收税基将扩大;所得收益仍取决于行政能力。

  • 企业合规负面1至6个月

    经合组织2021年双支柱方案与联合国框架并行运作,将使140多个国家承担按两套不同规则合规的成本。

  • 外交阵营不确定数周内

    非洲集团与印度在第5条和第7条上站在同一阵线,表明全球南方的集团博弈已延伸到税收领域。

可能情形(按概率排序)

  1. 1
    公约通过,但措辞被软化55%

    框架公约以广泛参与获得通过,但第5条与第7条仍然含糊;收入效应低于预期。

    观察指标: 内罗毕回合形成的草案是否明确写入第5条的单一要素标准

  2. 2
    非洲集团取得主要诉求25%

    缔约方大会的多数表决与服务议定书中的预提征税权获得接受;经合组织的标准垄断被实际打破。

    观察指标: 服务议定书草案中是否取消了实体存在的要求

  3. 3
    进程拖长,经合组织取得共同治理20%

    经合组织与欧盟成员国把共同制定规则的权限写入文本;谈判时间表推迟,两套体系并行运作。

    观察指标: 与经合组织共同治理的表述被写入公约正文还是序言部分

概率是基于来源的校准判断,并非测量结果,会随新信息更新。不构成投资建议。

原文: issafrica.org · 2026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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